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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公职人员贩卖个人信息被宁警方抓获
发布时间:2019-08-09 09:29:15  作者:本站  来源:江苏网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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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息的非法泄露已经成为当今社会的一大公害,以购买、收受、交换等方式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或在履行职责、提供服务过程中收集公民个人信息的均属于“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公安机关将严厉打击。


近日,南京警方在“净网2019”专项行动中破获了一起买卖企业精准信息案件,铲除了一条买卖利益链,抓获信息源头泄露方——某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处级干部郑某以及二级、三级中间商詹某、张某,3名嫌疑人累计非法获利近 30万元。


网上有人兜售非公开个人信息


今年2月,南京市公安局网安支队驻鼓楼分局大队在互联网巡查过程中发现,昵称为“企业&法人”的网民在网上出售全国范围内的公司企业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公司地址等非公开个人信息。其中包括南京20余家企业信息。


经过进一步侦查,民警发现该网民长期活跃于湖北武汉市,根据相关线索,3月28日警方赶赴武汉,将詹某抓获,现场查获尚未贩卖的公民个人信息数十万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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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初步审讯,民警查明詹某无业在家,平时靠倒卖个人信息赚钱。但,有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号码这样精准信息的,应该是工商部门内部人员泄露的,警方对此展开进一步调查。


处级干部利用职务之便售卖个人信息


通过进一步审讯,詹某交代了其上级中间商是张某,詹某以20元一条信息的价格从张某处购买,之后以35元的价格卖出。今年4月初民警赶赴北京,将张某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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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级公务员贩卖企业信息上万条


为了彻底铲除这条利益链条,专案组民警调阅大量线索,经过调查取证,发现张某的数据来源是外省市场监督管理厅的郑某,51岁的郑某是某省市场监督管理厅信息处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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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8年10月至2019年5月,郑某利用职务之便通过网络售卖全国各地公司企业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等个人精准信息。


郑某供述,他所售卖的公民个人信息对外卖是十块钱一条。经查实,郑某的交易资金达十万元左右。今年5月中旬,专案组民警在郑某工作单位内将其抓获。


3名嫌疑人已被检察机关批捕


经查,非法售卖个人信息的行为,是郑某赚零花钱的手段,郑某觉得在网上售卖企业法人代表个人信息是比较隐蔽的事情,没想到公安机关会抓到他。


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6月16日,嫌疑人郑某、詹某、张某三人,因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我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如何有效避免个人信息被泄露?


公民个人信息,尤其是精准信息的泄露,将衍生多种犯罪。个人的精准信息被泄露,存在冒用身份办理信用卡,被盗刷等违法行为;而企业法人的精准信息被不法分子掌握后,便可将一家负债累累的公司更换法人代表,从而恶意转移债务。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一定要提高安全保护意识,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驾照、护照等证件,不要随意在外面透露自己的身份信息;不要随便扫描微信二维码信息;不要随便使用公共区域的WiFi等。若遭遇个人信息泄露,请及时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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