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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新增3家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
发布时间:2018-12-27 15:51:29  作者:本站  来源:网信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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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6月1日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令第1号)实施。根据《规定》,通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论坛、博客、微博客、公众账号、即时通信工具、网络直播等形式向社会公众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应当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

近日,江苏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法批准3家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获得采编发布服务许可,分别是南京金陵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无锡市广播电视台、宿迁市广播电视总台。具体服务形式包括:互联网站1个,应用程序3个,公众账号3个,共计7个服务项。

  

  获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的互联网站(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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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获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的应用程序(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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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获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的公众账号名单(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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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止目前,江苏省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达到35家,相关许可信息包括:互联网站34个,应用程序36个,论坛8个,博客1个,公众账号68个,其他2个,共计149个服务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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